國資委7月15日公布首批央企改革試點名單,這意味著國資國企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。作為當前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頭戲,國企改革整體深入推進有待試點撬動。國資委表示,目前已要求試點企業盡快上報試點方案,將遵循問題導向原則,實行“一企一策”,試點中的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均有望通過“一企一策”來解決——
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八個月后,國資委7月15日宣布首批央企改革試點名單,這意味著國資國企改革打破僵局,也標志國資國企改革進入頂層設計與試點同步推進的階段。外界期待,有關方面能夠扎實做好相關試點工作,為國資國企改革探索出一條新路。
意 義——
國資國企改革面臨諸多難題,而且相互交織、彼此疊加,破解難題,還是要通過深化改革
國務院國資委新聞發言人彭華崗7月15日宣布,國資委正式啟動國資國企“四項改革”試點,首批試點6家央企名單亮相。
就此次“四項改革”試點的意義,彭華崗說,推進“四項改革”試點,是國資委和中央企業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。
首先通過試點和企業一起探索破解改革難題。國資國企改革面臨的難題很多,而且相互交織、彼此疊加,破解這些難題,還是要通過實踐,不斷深化和探索,少走彎路,規避風險。
其次,通過試點進一步總結經驗。在一些改革的重大問題上,企業有大量的實踐,試點一方面是完善這些實踐,另一方面也是總結實踐經驗,探尋規律。
再次,通過試點以點帶面,有序推進改革。企業是改革的主體,改革的動力也應該來自企業。中央企業都有先行先試的愿望,開展“四項改革”試點,也是順應企業的要求,發揮試點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。當然,試點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,依法依規,穩步實施,有序推進。
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后,國務院國資委專門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,目前已召開9次全體會議和5次專題會議,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、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等重大問題進行研究。據相關負責人介紹,僅今年上半年,國務院國資委就至少開了11次會議,討論國企改革。這些會議上透露出的信息顯示,新一輪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已經基本成型。
目 標——
把探索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作為主線,加強試點之間的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
“四項改革”試點的目標是輿論關注的重點,對此,彭華崗表示,開展“四項改革”試點不是搞“盆景”,也不是搞政策“洼地”,目的是要試出新體制、新機制、新模式。
據彭華崗介紹,試點的目標主要表現在4個方面。
首先,探索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體制模式;探索國資委與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關系;探索授權投資公司經營國有資本后,投資公司如何提高國有資本的運營效率和效益。
其次,探索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有效路徑;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、市場化勞動用工制度和激勵約束機制,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。
再次,探索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工作機制,建立起法人治理完善、激勵約束有效、經營管理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。
第四,探索對國企負責人重點監督的紀檢監察方式,增強監督的相對獨立性、權威性和有效性,推動中央企業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。
關于如何規范“四項改革”試點,彭華崗表示,將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,堅持基本經濟制度,堅守改革底線,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。
在彭華崗看來,推進國資國企“四項改革”試點,關鍵是要把探索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作為主線,加強試點之間的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。同時,必須更要注意體現不同試點之間的差異化和個性化,有針對性地研究和探索相應的政策措施,鼓勵各項改革試點能率先突破的就不等不停、先行先試。
步 驟——
及時把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試點,逐步擴大試點范圍;及時把好做法、好經驗推廣出去
“四項改革”試點出臺后,大家很關注這個問題:為什么是這6家央企?“國資委此次選擇的都是工作有基礎、試點有條件、近年來改革力度較大、效果較好的企業。”彭華崗說,“符合試點條件的央企不在少數,但最終只選擇了少數企業試點,也是出于穩步推進的考慮。”
那么,6家央企應該怎么試?彭華崗給出的答案是:按照5個步驟有序推進。
第一,統一領導、分工負責。試點工作由國資委改革領導小組統一組織,成立4個專項小組分別負責組織實施、協調推進和試點企業的指導服務。
第二,因企制宜、一企一策。由企業提出試點方案,牽頭廳局與試點企業進行對接,確保可操作、能落實、有突破、出經驗。試點企業的方案,成熟一個、審議一個、實施一個。
第三,加強指導、大膽實踐。取消或下放的審批事項,率先在試點企業落實到位;試點需要解決的政策性問題,在不越法律法規“紅線”、不碰國有資產流失“底線”的前提下,多開“綠燈”、少踩剎車。
第四,總結經驗、完善政策。注意總結可推廣、可復制的經驗,從中提煉出可以指導全國相關改革的可操作辦法和制度性安排,及時完善相關政策文件,具備條件的及早出臺。
第五,梯次展開、逐步推廣。及時把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試點,逐步擴大試點范圍;及時把好做法、好經驗推廣出去,更好地發揮試點的示范帶動作用。
記者:李予陽、祝君壁
http://www.ce.cn/cysc/yq/dt/201407/16/t20140716_3166455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