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5日,集團公司召開了社會責任工作培訓會議,來自集團公司各部門綜合處及專業公司辦公室、生產經營部門和企劃部門的負責同志參加了此次培訓。
2008年,國資委下發了《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》,明確要求中央企業“認真履行好社會責任,實現企業與社會、環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”。
按照國資委的要求,集團公司啟動了2010年可持續發展報告的編制工作。通過編制和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,集團公司將進一步加強社會責任管理,促進利益相關方的溝通與交流,全面提升自身的社會形象,努力躋身中央企業履行和推進社會責任的第一梯隊,力爭成為國內企業社會責任領域的領先者,并擴大在國際化工領域的責任影響力。